來源:生活電子報

介 紹 所

  【Sunny】記得約是10年前,還是五專一年級的我,暑假時想找個工作,打工賺學費。朋友看到報上有一則徵工讀生的工作,月薪1萬八(當時對學生而言很高薪)做資料抄寫員,她想找我一起去應徵,所以,我們二人就一同前去,位於昆明街的"公司"應徵。到了之後,有位婦人告訴我們,他們那裡是職業介紹所,想要那份工作,每一人要交二千元的介紹費才行,當時笨笨的我們,就先給了一千元當訂金,然後約隔天再來交尾款。

  後來我朋友,找到另一個打工的機會,就不去那家職業介紹所,所以只剩下我一人去,想不到這卻是災難的開始。首先,付清尾款後,職業介紹所,告訴我一些工作內容及待遇,和之前在報上看到的差不多;然後約定下週電話通知後,再去上班。我回去後,卻等不到電話,於是打電話去介紹所詢問,他們居然說:對方已經找到人工作了,所以不需要我去。天啊!我交了二千元,等了二星期,只得到這一句話。後來介紹所的人,另外找一個,可旅行社做小妹的工作,但要我不要告訴對方,我是學生,等做完暑假後就離職。

  我拿著介紹所,所寫的介紹信(其實只是我的履歷表),到民生東路的旅行社去。當時只有十七八歲的我,怎麼看都像學生,加上又不會說謊,一下子就被老闆認出,是學生來打工的,所以就被拒絕了。回去介紹所後,我抱怨連連,要對方找一個真正工讀的工作給我。接著介紹所,竟然介紹一個洗碗的工作給我,天啊,從輕鬆的抄寫員,到餐廳的洗碗生,我還花了二千元,及二個星期的時間,我當然不要。最後,對方終於找到,一個在重慶南路的出版社,做"內勤的工作"。

  來到這家「出版社」,應徵的經理告訴我說,來這裡上班的員工,都要先推銷他們的「兒童雜誌」,有不錯的業績之後,才可錄取成為「內勤人員」;並要我留下五佰元的押金,等工作一個月後,才可拿回押金。於是,我信心滿滿的,開始推銷雜誌給親朋好友,經過了幾天的努力,且自己家中,也訂了一年份的雜誌,才達到業績目標,而且準備要去上「內勤」的工作班。

  上班的第一天,我才知道我的「內勤工作」是什麼?就是要打電話,找更多的工讀生,來推銷雜誌;應徵的方式,就像應徵我一樣,用「騙」的。天啊!要一個十七八歲的學生,去騙學生,來推銷雜誌,做自己的業績,這是什麼社會啊!當然,我絕不做這種缺德事,可憐的我只不過是想、正正當當打個工,賺一些學費而已,然而卻碰上了這一連串的「騙局」。介紹所騙完,換出版社騙,等我了解真相後,暑假己經快結束了;我不但沒有打到工,還賠了介紹費,一年份的雜誌費,樣本雜誌的押金,及寶貴的時間。

  現在回想起來,當時的我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,"笨"!所以,想要打工的同學請注意,不要隨便交錢給介紹所,不要到先推銷產品,才能上班的公司。看了我的經驗後,希望聰明的你們──不要被騙了!